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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滨区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

2020-01-08 17:43 20944

伊滨环攻坚办〔20199

伊滨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滨区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

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洛阳市环境攻坚办工作部署和《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194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伊滨区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伊滨区2019年工业炉窑提标治理方案》、《伊滨区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伊滨区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伊滨区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伊滨区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对年度工业污染治理做出具体部署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2019412

伊滨区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认真落实《伊滨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伊滨环攻坚〔20192加快推动非电行业绿色发展,进一步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平板玻璃(电子玻璃)等非电行业提标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二、重点任务

20196月底前,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及监测验收。玻璃熔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使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并纳入在线监控2019615前企业完成监测验收(包括氨逃逸的浓度),提交监测报告和验收结论。

符合本方案治理要求,但已明确列入2020年底前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提标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镇政府是辖区工业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区攻坚办是工业污染治理调度和督查的责任主体,环保、工信等部门是工业污染治理的组织主体,有关企业是工业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扛起工业污染治理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有关企业按时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二)加强调度督导。区攻坚办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所有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治理项目完工后,企业要及时开展监测,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执法监管环保、工信、经济发展等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定职责和法律授权,对逾期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快污染治理。有关企业要积极行动,及早做好污染治理的资金、技术、方案和施工准备,及早开工,按时完工,早日发挥新环保设备的减排效益。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期治污,凡规定时限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实施停产治理,冬季将实施严格的管控政策。

附件:伊滨区2019年非电企业提标改造任务表

附件

伊滨区2019年非电企业提标改造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  注

1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诸葛镇

电子玻璃

玻璃熔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150400毫克/立方米。其他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6月底前企业完成监测验收,提交监测报告和验收结论。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615日前

省定


伊滨区2019年工业窑炉提标治理专项方案

为深入推进工业窑炉污染减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洛发〔201823号)、《洛阳市2019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201949号)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工艺窑炉治理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开展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耐材、砖瓦窑等行业工业窑炉实施提标治理,力争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

二、整治任务

工业窑炉提标治理

1、淘汰落后工业炉窑。20196月底前,全面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石灰工业土立窑、砖瓦工业轮窑;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和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窑炉。(工信办牵头,区环保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20198月底前,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窑炉等,通过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热电厂供热等方法进行替代。(经济发展局牵头,工信办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实施工业炉窑提标治理

1)有色金属(含氧化锌)行业。20198月底前,有色冶炼及压延企业的焙烧炉、冶炼炉、熔炼熔化炉完成提标治理。铜、铝(氧化铝除外)、铅、锌工业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使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2)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行业。2019615前,符合条件的玻璃制品(玻璃纤维)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玻璃熔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100260毫克/立方米。使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3)耐材行业。20198月底前,耐材企业工业窑炉(不分燃料种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调试,隧道窑、辊道窑、梭式窑等窑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8%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00毫克/立方米。使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4)砖瓦窑行业。鼓励削减砖瓦行业过剩产能,结合辖区建筑需求,淘汰工艺落后、规模较小、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排放不达标的烧结型砖瓦企业,保留的砖瓦企业2019615前完成提标治理,人工干燥及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8.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300200毫克/立方米。使用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5其他行业工业窑炉排放要求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2019101日起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对已明确列为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以煤为燃料的页岩砖瓦企业立即停产,并按工信部门出台的退城入园相关文件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政府是辖区工业窑炉整治的责任主体,有关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政府负责督查落实。区环保局负责统筹工业窑炉整治工作,调度汇总治理进度,组织实施窑炉提标治理,监督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窑炉废气治理开展技术指导。工信办负责工业窑炉淘汰及搬迁、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提升改造。经济发展局负责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做好电力、气源保障,削减非电工业耗煤量,落实清洁能源替代的有关政策

(二)理顺工作机制。工业窑炉整治由区环保局牵头,工信办经济发展局按照职责分别下达任务、明确标准、组织实施、督查验收。工信办经济发展局确定专人与区环保局对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区环保局汇总后定期向攻坚办报送治理进度。提标治理的工业窑炉完成治理后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环保验收,企业验收后应向环保部门提出核查申请,区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工业窑炉治理验收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有关资料是否完整,监测结果是否真实有效,企业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向企业出具核查意见。

(三)严格环境执法。凡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或窑炉实施停产治理;属于治理无望或拒不整改的由政府予以关闭;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且超标排放的实施严格处罚。属于落后产能,国家命令淘汰的工艺必须严格淘汰,不得变相治理予以保留。鼓励提前淘汰限制类生产工艺。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窑炉均应纳入治理范围,因长期停产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报停制度,由各镇政府打捆环保报停报停的企业和窑炉要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未经治理达标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四)实施绿色调度。对于积极治污、限期完成工业窑炉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号)。对于清洁生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实现超低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到位、按规定加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根据情况给予豁免错峰生产、放宽应急管控;对粗放生产、不能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未按规定加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和严格管控。

(五)加强服务保障。工业窑炉的淘汰政策性很强,工信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有关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工业窑炉治理的技术性很强,环保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推荐先进的治污技术,帮助企业积极治污,但不得干预企业治污技术路线的决策权、治污团队的选择权、治污设备的采购权。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是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手段,经济发展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积极实行煤改电煤改气的企业给予政策补偿,并协调落实电力和气源保障。其他部门对实施搬迁的工业窑炉要实行特事特办,在规划、土地、环评、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区供电服务中心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实施煤改电的工业企业给予电力政策支持和优惠,新奥燃气公司要扩大燃气覆盖管网,对实施煤改气的工业企业给予气源保障和气价优惠,未经发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供气或调高气价。

伊滨区2019年工业窑炉提标治理任务表

伊滨区2019年工业窑炉提标治理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  注

1

偃师市诸葛镇腾龙耐火材料厂

诸葛镇

耐火材料工业(气)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限期完成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诸葛镇政府、工信办、区环保局  

20198底前

省定

列入搬迁退出企业名单不予治理的必须停产到位

2

洛阳市洪跃建材有限公司

李村镇

砖瓦工业(煤)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限期完成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李村镇政府、工信办、区环保局

2019615日前

省定

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名单不予治理的必须停产关闭到位

3

洛阳市通顺建材有限公司

寇店镇

砖瓦工业(煤)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限期完成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寇店镇政府、工信办、区环保局

2019615日前

省定

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名单不予治理的必须停产关闭到位

4

洛阳市永牛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李村砖厂)

李村镇

砖瓦工业(煤)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限期完成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李村镇政府、工信办、区环保局

2019615日前

省定

列入关闭退出企业名单不予治理的必须停产关闭到位

5

洛阳众通铝业有限公司

寇店镇

有色金属工业(压延)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限期完成工业窑炉废气治理。

寇店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底前

省定


伊滨区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落实《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1911号),加快推动各类锅炉改造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攻坚办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原则,强力推进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整治改造持续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完成燃煤设施拆改,进一步提高各类锅炉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改。2019615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注销登记、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淘汰现有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方式包括拆除和清洁能源替代。

(二)实施燃气锅炉升级改造。20198月底前,全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全部加装低氮燃烧器,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3.5%、锅炉负荷75%以上工况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完成改造的要进行氮氧化物排放监测,拒不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停运。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均应加装低氮燃烧器。

(三)实施燃油锅炉升级改造。2019615前,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3.5%、锅炉负荷75%以上工况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

(四)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20198月底前,内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含氧量9%、锅炉负荷75%以上工况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五)加快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拆改。2019615前,按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内所有燃煤热风炉、燃煤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六)安装在线监控设施。20199月底前,全范围内的3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以及20蒸吨以上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全部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

(七)加强锅炉使用管理。对未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以及未按期完成升级改造的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环保部门要责令停产整治,并报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使用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锅炉使用单位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治理要求,选择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积极开展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核查。区环保部门收到核查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意见、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案。

(二)加强调度督导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解决企业困难,明确整改要求,力争所有拆改和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治理项目完工后,企业要及时开展监测,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执法监管环保、城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大气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关于燃煤锅炉淘汰的政策要求,符合拆除要求的锅炉产权单位必须限期拆除燃煤锅炉,对拒不拆除的企业,属地镇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到位。

附件:伊滨区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

附件:

伊滨区2019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锅炉情况

改造台数

改造吨位

治理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注

1

河南省德润饮品有限公司

寇店镇

饮料制造

1×4t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2

洛阳胜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庞村镇

包装材料(纸制品)

1×4t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3

洛阳市伊滨区博达纸板厂

庞村镇

包装材料(纸制品)

1×4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4

洛阳市伊滨区龙跃建材厂

佃庄镇

砖瓦工业(免烧砖)

1×6t

1

6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5

洛阳司马包装有限公司

诸葛镇

包装材料(纸制品)

1×4t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6

洛阳太学染化有限公司

佃庄镇

化工行业

1×4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7

洛阳天佑春都食品有限公司

佃庄镇

食品加工业

1×6t

1

6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8

洛阳亿立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庞村镇

包装材料

1×4t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9

洛阳永强建材厂

佃庄镇

砖瓦工业(免烧砖)

1×6t

1

6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0

洛阳征远建材有限公司

寇店镇

砖瓦工业(免烧砖)

1×6t

1

6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1

洛阳市东园化工有限公司

佃庄镇

化工行业

2×6

2

12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2

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龙门煤矿

诸葛镇

煤炭工业

1×4

1

4

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市4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和直燃机完成低氮改造。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伊滨区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洛发〔2018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治理,有效遏制臭氧污染,确保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方案》和《洛阳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按照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违法严惩、非法取缔的治理思路,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实现达标排放,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量,加快推进VOCs污染治理,有效遏制臭氧超标,为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涂料、油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各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20193月底前完成涉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2019525日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工信办牵头,环保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城市规划区内不再新建涉VOCs项目,城市区现有涉VOCs项目改、扩建不得增加VOCs排放量;城市规划区外新建涉VOCs项目必须进园发展,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企业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2019年底前,城市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环保局牵头,工信办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实施涉VOCs企业差异化错时错峰生产。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污染物排放及去除率等情况,加大涉VOCs企业生产季节性差异化调控力度,对于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去除率达到省建议值标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的豁免错时、错峰生产。对于未治理到位的,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制定错峰生产计划。夏季(515日至915日)重点行业涉VOCs企业实施错时生产,非机械化连续生产型表面涂装、石化、化工、包装印刷、汽修及其他行业的VOCs工序每日早上8时至19时停止作业,每日夜间19时至次日7时生产作业(每日早上8时至19时不排放VOCs的工艺可以生产);机械化连续生产型喷涂工艺必须落实密闭生产、密闭烘烤措施;供给成品汽油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每日11时至17时禁止实施装卸业务;各相关单位和企业每日10时至17时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市政作业。秋冬季期间(1115日至315日)涉VOCs企业严格落实差别化错峰生产和应急减排管控措施,切实减轻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环保局牵头,工信办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

4、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制药、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黏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

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农药行业要加快替代轻芳烃等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类制剂;要加快制药行业鼓励使用(无)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方案。农药行业加快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术开发推广;制药行业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术开发推广;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现代煤化工行业实施LDAR,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胶黏剂、染料等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5、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木制家具、钢结构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

1)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漆、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2)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1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

6、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VOCs全过程控制。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对塑料软包装、纸制品包装等,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到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运转、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烘干过程,要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区文化旅游局牵头,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全面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各镇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全面推进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治理。(环保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推进清洁生产。针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依规适时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进一步提高我清洁生产水平。(环保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

9、统筹推进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以汽油车尾气排放控制为重点,推进机动车VOCs减排。继续淘汰老旧汽车,加强监督管理;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和环保驾驶。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202071日前,全实施轻型汽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强化在用车排放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对我生产、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交通市政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落实高温季节臭氧管控要求,实施错时装卸、运输油品。(环保局牵头,商务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有序开展生活源农业源VOCs污染防治

在完成重点行业VOCs减排任务的同时,同步加强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和农业农村源VOCs治理。

11、推进建筑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房屋建筑、市政道路、钢结构施工喷涂等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严格采用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3005-2017)要求的涂料和稀释剂。严格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测,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使用单位清楚出场,对违规使用不符合标准产品的依法查处,并对使用单位在全市通报曝光。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验收。(区建设局牵头,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率先推进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积极探索区域钣喷中心试点工作,推广建立区域机动车钣喷维修中心。汽修行业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交通市政办牵头,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开展其他生活源VOCs治理。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到2019年底前,全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环保局牵头,商务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推进农业农村源VOCs污染防治。加强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巡查和执法力度。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

15、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将VOCs排放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排污许可证实施情况和全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掌握VOCs排放与治理情况,加强VOCs减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环保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6、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201910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对重点区域要求,建成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点,加强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全面提升VOCs监控监管能力。2019年底,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文件,在主要排污口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环保局牵头,区文化旅游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加强监督执法。各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按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等要求对VOCs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对已完成 VOCs 治理的企业,要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偷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正在治理的企业,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实现VOCs排放稳定达标的,依法依规实行停产治理,坚决杜绝无组织排放,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企业要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专用电表,制定VOCs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3年以上。对未落实环保要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严格上限处罚。

企业应使用具有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活性炭产品,同时保存好有效发票,及时更换并记录登记;不得使用粉状、球形活性炭及六边形烧烤用炭;活性炭质量要求通过以下指标:比表面积900m2/g以上,碘值在600mg/g以上。废弃活性炭的处理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采用五联单制,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产生单位和接受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此单必须在5个单位有留档。(环保局牵头,各直部门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高效推进。区环保部门要牵头并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完成VOCs治理、机动车VOCs治理和涉VOCs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交通市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汽修行业完成VOCs治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完成VOCs治理工作;区建设局要指导督促建筑装饰行业完成VOCs治理工作;区文化旅游局要指导督促包装印刷行业完成VOCs治理工作;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指导督促农业源完成VOCs治理工作;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环保产品质量认证。

(二)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本方案附表中规定的时限为最晚实现,各应根据具体的规模大小确定具体时限,鼓励提前完成治理任务,尽早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有关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治理任务,逾期不能完成的实施停产治理。工业VOCs治理任务2019515前完成,采用焚烧销毁技术、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可延期至9月底前完成。

(三)严格程序标准。坚持精准施策、精准治污、精细管理的治污要求,对已完成治理但未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的企业,要实施治理技术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值及去除率稳定达标;企业在VOCs治理时,要按照入场调查、原材料分析、编制一厂一方案、评审方案、工程实施、自主验收、申请核查、资料报备的程序,逐项实施,要落实密闭生产、密闭灌装、密闭运输、密闭储存措施,严格生产过程管控,减少生产过程中VOCs的挥发和外溢,禁止无组织排放。有机化工、煤化企业要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也可以实行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团队签订合同,落实LDAR制度。

(四)强化政策激励。政府要将积极实施原辅材料替代、治污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经专家团队认定、污染物排放去除率稳定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直接列入电力交易环保免审名单的优惠政策;企业在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可优先享受管控豁免政策;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中,优先给予资金奖补,激励企业积极治污、主动治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扣除企业环境信用评分,取消电力直接交易资格。

(五)增强科技支撑人民政府要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进产学研合作,借力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应用试点建设,推动VOCs治理产业发展。对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加强VOCs监测监控,定期跟踪评估防治效果。

附件:1各行业涉及VOCs的主要环节、主要污染物、主要治理技术

         2伊滨区2019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升级改造任务表

附件1

各行业涉及VOCs的主要环节、主要污染物、主要治理技术

行业

名称

涉及VOCs 污染的主要环节

主要污染物

主要治理技术

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议值

工艺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浓度(mg/m3

去除

效率

涂料与油墨制造

原料混配、分散研磨及生产环节。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溶剂汽油、丙酮、丁醇、苯乙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氯甲烷等。

源头控制:鼓励生产和使用环保型涂料或油墨;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末端治理:活性炭吸附氮气/蒸汽脱附溶剂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8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40

-

塑料制品制造

加热融化和注塑。

苯、甲苯、乙苯、苯乙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正十一烷、丙酮、丁酮、异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源头控制:采用低VOCs原料;采用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避免露天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

末端治理:活性炭吸附氮气/蒸汽脱附溶剂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直燃式氧化、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8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40

-

汽车制造与维修表面涂装

调漆、喷漆和烘干等环节。

漆雾、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丁酮、异丙醇和醚类等。

源头控制:采用低VOCs涂料;避免露天作业,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末端治理:油漆: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固化:直燃式氧化、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5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

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7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30

-

印刷与包装印刷

油墨印刷、烘干、印后加工及清洗等环节。

乙酸、苯、甲苯、二甲苯、甲乙酮、异丙醇、甲醇、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醇等。

源头控制:鼓励使用环保型涂料或油墨;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末端治理:活性炭吸附氮气/蒸汽脱附溶剂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5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15

-

家具制造

调漆、喷漆和干燥等工艺环节。

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环己酮、异丙醇、异丁醇、乙酸丁酯、甲醛、甲基异丁基酮、三氯乙烯等。

源头控制:鼓励使用环保型涂料;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末端治理:活性炭吸附氮气/蒸汽脱附溶剂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直燃式氧化、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

表面涂装

调漆、喷漆和烘干等环节。

甲苯、二甲苯、丙醇、丙酮、丁酮、丁醇、甲乙酮、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源头控制:鼓励使用环保型涂料;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

末端治理:喷漆:活性炭吸附氮气/蒸汽脱附溶剂冷凝回收、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热氧化分解;固化:催化氧化、直燃式氧化、蓄热式热氧化。

密闭生产车间,减少VOCs外溢。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70%(1)

1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20

-

注:对于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以水性材料为主的有机废气排放口不做去除率的要求。

附件2

伊滨区2019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升级改造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治理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注

1

洛阳市三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庞村镇

表面喷涂(钢构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省定


2

洛阳精标钢球有限公司

佃庄镇

机械加工业(蘸油热处理)

蘸油热处理工艺应在密闭空间作业,无法密闭的应加装集气罩,对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加装VOCs净化设施,取消无组织排放,消除油烟异味,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高的烟囱排放或送入加热炉直接焚烧,非甲烷总烃(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河南省VOCs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VOCs≤8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2mg/m3。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设施。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

洛阳方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佃庄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

洛阳烟草服务中心

诸葛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省定


5

洛阳中彩涂料有限公司

佃庄镇

涂料油墨染料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6

洛阳市伊滨区冠店镇冠迪木门加工厂

寇店镇

木制品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7

河南浪木管业有限公司

李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8

河南省偃师市国瑾中学木器厂

佃庄镇

木制品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9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诸葛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0

洛阳艾谱诗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庞村镇

钢制家具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1

洛阳滨江压铸有限公司

诸葛镇

表面涂装(机械制造)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

2019年615日

市定


12

洛阳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寇店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3

洛阳德鑫印刷有限公司

李村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4

洛阳帝然特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佃庄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5

洛阳二缆电器线缆有限公司

李村镇

电线电缆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6

洛阳汉子木制品安装有限公司

寇店镇

木制品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7

洛阳华宇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寇店镇

涂料油墨染料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8

洛阳金之诺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庞村镇

钢制家具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19

洛阳锦美盛实业有限公司

庞村镇

钢制家具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0

洛阳康兰包装有限公司

佃庄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1

洛阳力企管业有限公司

庞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2

洛阳美涵包装箱有限公司

佃庄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3

洛阳荣邦鞋业有限公司

庞村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4

洛阳圣德塑胶有限公司

李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5

洛阳市东昌塑钢有限公司

诸葛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6

洛阳市东园化工有限公司

佃庄镇

涂料油墨染料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7

洛阳市洛龙区寇店镇永胜印刷厂

寇店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8

洛阳市太学染化有限公司

佃庄镇

涂料油墨染料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29

洛阳市雄起塑胶厂

李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0

洛阳市雅洁管业有限公司

李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1

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华科电动车配件厂

佃庄镇

表面涂装(机械制造)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2

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酒务村博达鞋厂

佃庄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3

洛阳市伊滨区东昇制鞋厂

佃庄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4

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宏强鞋业加工部

寇店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5

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普乐美木器加工部

寇店镇

木制品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6

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珍珍鞋料加工厂

寇店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7

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会珍鞋帮加工部

李村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8

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中塑实力管业制品厂

庞村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39

洛阳市伊滨区亚通摩托车配件厂

佃庄镇

表面涂装(机械制造)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0

洛阳市伊滨区翊阳摩托车配件厂

李村镇

表面涂装(机械制造)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1

洛阳司马包装有限公司

诸葛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2

洛阳天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寇店镇

制药工业(兽药)

对制药工艺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净化,减少无组织排放,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设施,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3

洛阳万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庞村镇

表面涂装(钢构加工)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

2019年615日

市定


44

洛阳欣源通实业有限公司

佃庄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5

洛阳英格橡塑有限公司

诸葛镇

塑料制品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诸葛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6

偃师市佃庄镇新建木材加工厂

佃庄镇

人造板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7

偃师市寇店镇文龙鞋料加工部

寇店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寇店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8

偃师市庞村镇龙马鞋帮加工店

庞村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49

偃师市庞村镇贤义皮鞋加工店

庞村镇

制鞋工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VOCs≤80mg/m3),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50

偃师市煊彩包装厂

佃庄镇

印刷包装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佃庄镇政府区文化旅游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51

伊滨区万洲粉沫涂料厂

李村镇

涂料油墨染料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李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52

洛阳市富强粉末厂

庞村镇

涂料行业

采用复合技术对涂料生产排放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治理,净化后的烟气经15米以上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位于燃气覆盖区且有烘烤用热需求的企业必须采取燃烧法彻底销毁VOCs。

庞村镇政府区环保局

2019年615日

市定


伊滨区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洛发〔201823号)和《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1911号),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全流程治理、精细化管控的理念,建立全无组织排放治理清单,明确各行业污染治理规范要求,完善安装在线监控措施,细化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进行核查验收,强力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合力治污。对符合治理规范的企业实行环保绿色调度,对逾期不符合治理规范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实施关停或兼并重组。

二、工作目标

针对原料运输、贮存、装卸、混合、转运、加装、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装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同步安装视频监控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20198月底前,全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打造行业标杆,全面提升企业形象,促进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 主要任务

(一)制定治理方案。组织本辖区内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对照本方案《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自查,建立无组织排放问题清单,有关企业组织专门力量或聘请专家,对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技术路线、完成期限,逐企落实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严格治理标准。各企业对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和一企一策治理方案,认真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对无组织排放污染进行全面治理,确保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或重组。

(三)完成治理任务20198月底前,区环保局负责范围内铸造、耐火材料、有色冶炼、砖瓦窑等所有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区建设局负责搅拌站等行业企业,指导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因省攻坚办工业治理任务和标准的计划调整,《伊滨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与本方案所安排的任务、时限和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执法检查。各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执法、夜查暗访、点穴式执法等方式,对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闲置、生产作业时密闭不严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

(二)严格执法监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逾期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调度督导。各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力争所有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治理项目完工后,各要及时开展现场抽查核查,确保达到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件1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2伊滨区2019年工业堆场封闭任务表

附件1

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或绿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及产尘点周边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造型、制芯、落砂、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尤其指抛丸工序)、旧砂回用、废砂再生等工序所在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

7

涉及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的铸造企业应在厂门口(或料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熔炼工序:相关铁水预处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电炉及加料设置封闭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精炼炉等精炼装置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电弧炉烟气应采用工艺孔直接集尘,炉体或炉顶罩式集尘,或厂房顶罩式集尘与其他集尘相结合的集气方式,并配备除尘设施;炉后原辅材料料仓配料、上料应配置防护挡板。

2

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等工序:浇注冷却应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顶吸或侧吸式集气罩,并配备除VOCs净化处理设施;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除尘、除VOCs净化处理装置;落砂、磁选、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应设置固定工位,采取密闭并安装除尘设施;对大、特大型铸件需要就地开箱落砂时,应采取铸型浇水湿法落砂和喷洒降尘等控制措施。

3

表面涂装:VOCs的产污点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密闭工作间呈微负压,收集的废气导入VOCs污染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4

其他方面:废钢、回炉料等金属物料切割破碎等原料加工工序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耐火材料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

7

厂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所有产尘点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

2

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砖瓦窑行业无组织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入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

2

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必须密封密闭。

3

车间、库房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配备雾炮装置。

7

料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破碎、筛分、混料工序:破碎、筛分、混料等产尘工序的设备需在封闭的厂房内并与原料库或其他工序隔离,同时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2

烧结工序:窑口区域需设置在库内,并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装卸砖库周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

3

其他方面: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在料仓口设置集尘装置和配备除尘系统。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玻璃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配备雾炮装置。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主要产尘工序:原料破碎、筛分、称量、混合等环节需在密闭车间中操作,并配备集尘装置和处理系统。

2

其他方面: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五、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细要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序号

详细要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细要求

1

上料口半封闭并安装除尘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产尘节点安装封闭集尘装置并配备处理系统,厂房内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

2

产生VOCS工序应有完善的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

3

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细要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细要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六、其它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料场密闭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

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

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6

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

7

厂区出口应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2

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二)物料输送环节治理

(三)生产环节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

2

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VOCS的工序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VOCS处理设施。

3

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四)厂区、车辆治理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3

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五)建设完善监测系统

序号

详 细 要 求

1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附件2

伊滨区2019年工业堆场封闭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治理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注

1

洛阳龙门煤业有限公司龙门煤矿

诸葛镇

煤炭工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机扫、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煤炭装卸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2

洛阳郑兴宿煤煤业有限公司

李村镇

煤炭工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机扫、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煤炭装卸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李村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3

洛阳市伊滨区龙跃建材厂

佃庄镇

砖瓦工业(免烧)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佃庄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4

洛阳永强建材厂

佃庄镇

砖瓦工业(免烧)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佃庄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5

洛阳征远建材有限公司

寇店镇

砖瓦工业(免烧)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寇店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6

偃师市诸葛镇腾龙耐火材料厂

诸葛镇

耐火材料工业(气)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7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诸葛镇

玻璃工业(电子)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8

洛阳市辰祥盾构管片有限公司

寇店镇

水泥制品工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寇店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9

洛阳群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庞村镇

水泥制品工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区环保局

20198月底

市定


10

洛阳冠喜建材有限公司

庞村镇

水泥制品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区建设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1

洛阳伊滨东方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

庞村镇

水泥制品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区建设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2

洛阳市信昌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诸葛镇

水泥制品业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区建设局    

20198月底前

省定


13

洛阳市众升建材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4

洛阳市昊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寇店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寇店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5

洛阳冠喜建材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6

洛阳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

李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李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7

洛阳伊滨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8

洛阳宏光建材有限公司

佃庄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佃庄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19

河南豫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李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李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0

洛阳冠喜建材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1

洛阳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2

洛阳建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诸葛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3

洛阳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诸葛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4

洛阳金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诸葛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5

洛阳久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李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李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6

洛阳兰琦建材有限公司

寇店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寇店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7

洛阳市仁中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诸葛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8

洛阳香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诸葛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诸葛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29

洛阳天柱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30

洛阳万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庞村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庞村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31

洛阳万盈实业有限公司

佃庄镇

搅拌站

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完善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设施,集中治理工艺废气及堆场的无组织排放。

佃庄镇政府

建设局

20198月底

市定


伊滨区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认真落实《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1911),提升铸造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动铸造行业绿色化改造,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砂回收、混砂、中频炉、烤芯、浇铸、清砂、蘸漆等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提升全铸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大气污染物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原料贮存、装卸、混合、转运、加装、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装等生产环节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铸造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范围

生产各种金属铸件的制造业。《国家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归属金属制品业,分类为C3391黑色金属铸造和C3392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指有色金属及其合金铸造的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三、重点任务

20198月底前,铸造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切实加强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管。

(一)砂回收工序所有排气点配套相应处理能力的袋式除尘设施,除尘设施清灰口必须围挡封闭,及时清理灰尘;各落料点配套集气罩与袋式除尘设施连接,对落料点和排气点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实施收集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二)熔化工序熔化炉必须配套集气罩+高效袋式除尘设施(+吸附装置),熔化材料如带含油废铁、废钢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附加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吸附装置,熔炼炉上方建设封闭式集气罩,集气罩面积应将出铁口(浇注口)覆盖在内,实施一次除尘,车间顶部通过集气收集实施二次除尘,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确因生产工业等原因无法完全实现的,结合实际进行治理。使用冲天炉的窑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0100毫克/立方米。

(三)清砂工序抛丸清砂机配套旋风除尘或多管除尘与袋式除尘联合除尘机组,并对出灰口采取封闭措施,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四)混砂工序混砂机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设施,将混砂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散气收集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五)浇铸工序浇铸工序配套集气罩+吸附处理装置+袋式除尘装置,收集浇铸及冷却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配套相匹配的集气罩、集气管道及引风机,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使用树脂砂、石蜡制模的,VOCs达到《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六)废砂选铁工序对废砂选铁回收工序作业场所封闭,尽可能降低落差高度,并对扬尘点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装置,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七)喷漆(蘸漆)工序蘸漆工序不得露天作业,场地必须硬化,作业场所周边设置挡溢流墙和收集槽,防止油漆四处溢流。蘸漆工序必须安装集气罩+吸附装置,VOCs经处理后达到《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八)无组织排放治理所有生产车间要全密闭,企业落砂、砂处理、电炉生产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储必须采用封闭堆存,做到防雨、防溢流,厂区路面、作业场所必须硬化,定时清扫,保证厂容厂貌整洁。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全厂各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具体要求见附件。

(九)监控设施达到(烟囱直径、总量排放量、技术条件、规模或产能)的企业,根据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在所有有组织排放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达不到安装要求的企业每年自主监测不低于4次,并将监测结果向区环保部门报告。同时,根据企业具体生产工艺特点,选择安装视频监控、厂区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TSP(总悬浮颗粒物)自动监测、降尘缸手工采样检测和监测监控电子显示屏等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提出的明确整改要求,也是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各要加强对辖区内铸造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按期完成治理。铸造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治理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筛选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积极行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调度督导要定期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解决企业困难,明确整改要求,力争所有治理项目尽快动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治理项目完工后,企业要及时开展监测,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和省里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本方案规定的时限为最晚时限,各应根据具体的规模大小确定具体时限,鼓励提前完成治理任务,尽早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

(三)严格执法监管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出现超标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对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应张贴封条,待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以停代改

(四)争创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环文〔2018280号),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治理方案,提升污染物排放水平,优化物料产品运输结构,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美化厂容厂貌,争创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附件1、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2伊滨区2019年铸造工业提标治理任务表

附件1

铸造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料场密闭

治理要求

1.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棚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2.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3.车间、料棚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4.所有地面完成硬化或绿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及产尘点周边没有明显积尘。5.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6.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化,造型、制芯、落砂、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尤其指抛丸工序)、旧砂回用、废砂再生等工序所在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7.厂门口(或料场出口)应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物料输送环节

治理要求

1.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2.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3.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4.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生产环节

治理要求

1.熔炼工序:相关铁水预处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电炉及加料设置封闭式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精炼炉等精炼装置应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电弧炉烟气应采用工艺孔直接集尘,炉体或炉顶罩式集尘,或厂房顶罩式集尘与其他集尘相结合的集气方式,并配备除尘设施;炉后原辅材料料仓配料、上料应配置防护挡板。2.浇注冷却、造型、制芯、落砂、清理、旧砂回用、废砂再生等工序:浇注冷却应在浇注及冷却区上方设置顶吸或侧吸式集气罩,并配备除VOCs净化处理设施;造型、制芯设备出砂口上方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除尘、除VOCs净化处理装置;落砂、磁选、清理(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等)、旧砂回用、废砂再生工序应设置固定工位,采取密闭并安装除尘设施;对大、特大型铸件需要就地开箱落砂时,应采取铸型浇水湿法落砂和喷洒降尘等控制措施。3.表面涂装:VOCs的产污点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密闭工作间呈微负压,收集的废气导入VOCs污染控制设备进行处理。4.其他方面:废钢、回炉料等金属物料切割破碎等原料加工工序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棚化车间内运行。

厂区车辆

治理要求

1.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2.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3.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附件2

伊滨区2019年铸造工业提标治理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乡镇

所属行业

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任务来源

备  注

1

洛阳市钢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佃庄镇

铸造工业(电)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熔炼窑炉和工业废气进行提标治理。

佃庄镇政府区工信办、环保局

20198月底

省定

列入搬迁退出企业名单不予治理的必须停产到位

2

洛阳诺德矿机设备有限公司

诸葛镇

铸造工业(电)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熔炼窑炉和工业废气进行提标治理。

诸葛镇政府区工信办、环保局

20198月底

省定

3

洛阳市伊滨区益华铸钢有限公司

诸葛镇

铸造工业(电)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熔炼窑炉和工业废气进行提标治理。

诸葛镇政府区工信办、环保局

20198月底

省定

4

洛阳市海龙精铸有限公司

诸葛镇

铸造工业(电气)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熔炼窑炉和工业废气进行提标治理。

诸葛镇政府区工信办、环保局

20198月底

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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