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主平台

风口产业主阵地

城市拓展主空间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2〕27号

2022-06-29 14:33 2297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诸葛镇西韩社区集体土地1.962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范围:东至西韩社区道路、西至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南至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北至龙顾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诸葛镇西韩社区集体土地1.962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伊滨区管委会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伊滨区征迁处、诸葛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其他事项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诸葛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613  


logo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