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9〕540号)文件。
以上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计划在李村镇袁沟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分配详情见附件);
二是计划在诸葛镇下徐马村和杨沟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分配详情见附件);
三是计划在寇店镇五龙村、朱窑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分配详情见附件)。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79-60897062
伊滨区财政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