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
1、保教费。资助对象是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元建档立卡户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2、生活补助费。资助对象为在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资助程序为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二)义务教育
1、营养餐改善计划。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享受国定营养餐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2、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阶段每生每年5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625元。
资助程序为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申请,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费和住宿费。资助对象是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四类学生。资助标准为参照当地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资助程序为当地资助部门通过数据核查确认后,资金拨付到学校。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资助程序为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四)中职教育
1、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参照当地公办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
资助程序为依据全国资助数据核算,公办学校资金直接拨付至学校,民办先收后退,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困难地区及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资助程序为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经核定后通过一卡通分春秋季发放。
(五)高等教育
1、滋蕙计划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高中、中职应届毕业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程序为每年7月10日—9月20日学生向毕业学校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为本地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6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款20000元。
资助程序为每年7月15日—9月20日在户籍所在县区级学生资助部门办理。
3、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各高校资助政策。
资助程序:请咨询各高等院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