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分为伊滨城区、庞村镇区以及寇店通航产业园区三个区域,其中伊滨城区北至王府路、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南山大道、西至伊滨路,规划面积29.24km2;庞村园区北至洛偃快速通道、东至军彭路、南至高铁北路、西至汉魏大道,规划面积9.34km2;寇店园区北至规划一路、东至规划八街、南至规划六路、西至掘丁路,规划面积0.82km2。
主导产业: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3个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大数据与智能机器人、储能与氢能、生命健康等X个未来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65282
电子邮箱:ybhgjb@163.com
单位地址:洛阳市伊滨区隆安大厦A座2101室
邮编: 471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正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9-69960798
电子邮箱:hnzjhbzx@163.com
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区32栋2单元201
邮编:4710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邮箱下载(账号:jylsslzp@163.com,密码ct123456),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的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3日。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