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9月16日对1 起网上申请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 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9-69671939
联系地址: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2604室
附:2022年第七批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2022年第七批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事故简述 |
伤情诊断 |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地点 |
诊断时间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1 |
张磊 |
洛阳博强建筑工程有限公 |
洛阳博强建筑工程有限公 |
2021年6月1日14点40分左右,洛阳博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张磊,乘坐同事车辆从灵宝函谷关团建返回洛阳途中,行至连霍高速南幅771KM10M时,由于车速过快致使车辆侧翻,张磊受伤,张磊在该起事故中不负责任。伤后张磊至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治疗,被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诊断为:1.额部头皮撕脱伤;2.颈脊髓损伤;3.颈椎多发棘突骨折;4.C6/C7棘突骨折并后方韧带复合体损伤;5.C4/5分节不全;6.颈椎旁软组织损伤;7.肺挫伤;8.双侧胸腔积液;9.右侧眼眶骨折;10.胸5-7椎体压缩性骨折。
|
诊断为:1.额部头皮撕脱伤;2.颈脊髓损伤;3.颈椎多发棘突骨折;4.C6/C7棘突骨折并后方韧带复合体损伤;5.C4/5分节不全;6.颈椎旁软组织损伤;7.肺挫伤;8.双侧胸腔积液;9.右侧眼眶骨折;10.胸5-7椎体压缩性骨折。 |
2021-06-01 |
连霍高速南幅771KM10M |
2021-0601 |
2022-0805 |
2022-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