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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办理事项流程

2019-09-11 09:16 15737

食药监窗口

职权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实施主体: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实施条件: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

实施流程:网上申请→审批人员在线初审→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辖区监管所→现场核查→审核材料→受理→制证→发证→办结。

办理期限: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除外)。

需提交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1份

5.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份

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份

7.《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仅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承办科室(单位)联系电话:伊滨区隆安东方明珠2楼政务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   0379-69660979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电话:伊滨区行政服务中心  0379-69660961


食药监流程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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