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名称 | 业务名称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消防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 一般程序申报方式: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 一般程序方式: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 65910025 | |
2、营业执照 | ||||||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告知承诺方式: |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 告知承诺方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送达: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 | ||||
2、营业执照 | ||||||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在线政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