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对伊滨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伊滨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
二、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李村大街以西、立雪路以北、白塔路以南、杨湾街以东。总用地面积约42923.69平方米,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2176.66m²,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为7352.34m²,餐厅建筑面积为5278.41m²,1#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837.48m²,2#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837.48m²,门卫、主席台及配电房共计建筑面积为681.22m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700.43平米。
三、本项目总投资20364.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35.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6.36万元,预备费593.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四、请按照批复意见,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项目实施中,应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投资,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022年12月19日
伊滨实验中学初步设计-结构专业【2022-09-26汇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