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通联、会务、重大活动组织;负责文书、党内法规执行。
(二)机要保密和公文运转;负责政务信息、调研和政策研究。
(三)综合材料和会议记录纪要起草;负责政务公开。
(四)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
(五)协调领导服务、机关管理和重大接待活动。
(六)档案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做好档案史志、大事记和地方志编纂工作。
(七)负责收集代表和选民意见、要求;区级代表提案督办。
(八)承办代表来信来访。
(九)组织代表述职评议。
(十)加强辖区内各级政协委员联系,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
核定科室11个,分别为:秘书科、机要文电科、法规科、信息科、调研科、政务公开科、综合科、督查办(目标科)、人事财务科、档案管理科(地方史志科)、人大政协联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