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策:
1、企业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分档给予奖补,奖补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融资额200万元(含)以下,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融资额200万元—1亿元(含),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融资额1亿元以上,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2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的资助不得超过3年。
2、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针对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评估、保险等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发放。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金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企业单笔融资额200万元(含)—1000万元,奖励1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奖励2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奖励3万元。
市政策:
1、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以商标权出质质押的企业,在企业按约还本付息后,按年度贷款额分档给予利息补贴(年度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一次),补贴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贷款额度200万元—500万元(含)补贴3万元;贷款额度500万元—1000万元(含)补贴5万元;贷款额度1000万元—3000万元(含)补贴10万元;贷款额度3000万元—5000万元(含)补贴30万元;贷款额度5000万元以上补贴50万元。
4、对以专利权出质质押的企业,质押融资费用补贴按照省政策(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标准,享受省财政补贴。
5、以商标专利混合质押的企业,只按照商标或专利质押其中一个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业务科室:知识产权促进科电话:6319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