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策:
1、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
2、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励。其间,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3、对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单一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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