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对中轴带景观水系工程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函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轴带景观水系工程的建设,我区拟对中轴带景观水系工程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环境整治用地涉及的两家企业(偃师市建琴面粉挂面厂、偃师市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进行征收。
具体情况如下:偃师市建琴面粉挂面厂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4399.53平方米;偃师市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2087.8平方米;目前两家企业地上建筑均未办理房产证。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目前不具备国有土地征收的主体资格。为保障中轴带景观水系工程建设正常推进,请贵局提前介入,指导开展该企业国有土地的征收工作。
特此函告。
(联系人:徐志龙 联系电话:15896507366)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