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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20 18:09 198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并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完善建立了政策解读机制,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0条,其他信息1010条,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个,均按时完成,未引发行政复议及诉讼。对群众关心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热点问题,主动督促相关单位主动公开,及时相应群众关切,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照省定运维标准,结合市级要求进一步安排政务新媒体清理工作。一是重新对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绝大多数符合政务新媒体抽查指标,运行良好。二是严格按要求进行分类整改。关停注销1个,整改1个,对保留的公众号进行了审查备案,有效减少了政务新媒体开设数量。三是对保留的公众号分别进行了工作提示,在审核程序、内容建设、提升使用效果、安全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了常态化监督。

(四)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下发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完成公布了区直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事项14个重点领域和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逐渐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了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完善了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五)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区已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设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地址为:https://www.hnlykfq.gov.cn/zfgk。二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完善政府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的信息发布、事项办理功能;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三是强化了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努力打造更加全面、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6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

2157.93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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