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上级资金下达情况和我区实际,拟对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3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共计75045元。
现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2日前以实名电话或者书面反映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殖场户。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208办公室,电话:61277811。
特此公示。
附件:全区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
全区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