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环境保护
监督举报电话的
公告
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的监督举报作用,切实加快全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进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经区环保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公告之日起开通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举报电话,具体如下:
一、举报方式
全区环境保护监督举报电话:
诸葛镇政府:67418001、15838835842(24小时)
李村镇政府:67468003(24小时)
庞村镇政府:67508008、13849986799(24小时)
佃庄镇政府:67430113(24小时)
寇店镇政府:67488006(24小时)
区管委会60198300,69680811(白天工作时间)。
二、受理内容
对全区环境产生污染或不良影响、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环境问题,包括:“散乱污”企业、企业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污、沿河非法排污口、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工地扬尘污染、渣土车违规运输、焚烧垃圾秸秆荒草、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农村污水直排、垃圾固废随意倾倒、毁绿毁林等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三、举报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将详细记录来话人姓名(可匿名)、联系电话(仅供联系反馈办理结果)、来话时间和举报内容,接听电话后进行编号登记。
(二)办理。根据举报内容,分为直办、转办、呈办3种办理形式。
直办,即对有关环保政策咨询和查问,工作人员予以直接答复办理。
转办,即对一般性问题,由工作人员请示有关领导后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
呈办,即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面大的问题,由工作人员整理后呈报上级领导后,给予协调办理。
为了减少办理环节,属各镇范围内处理的,各镇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结果报区环保攻坚办备案;各镇范围内无法处理的,转区环保攻坚办或区环保局协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举报人举报时,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均可,需如实提供举报问题具体位置、所属乡镇、现场情况,便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人为报复、恶意诽谤等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2.承办单位在接到转办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赴现场核查,第一时间处理,办理结果需在当日(一个工作日内)内反馈区环保攻坚办和区环保局。
3.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4日
供稿 | 郎莉媛
编辑 | 雷 静
总编 | 张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