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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滨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08 13:54 15133

 

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伊滨区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5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伊滨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伊滨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各镇、各单位要围绕助力深化改革、助力经济发展、助力民生改善、助力建设,对照本实施方案,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台账,并于815日前在我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2016年底,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我区绩效考核体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81

 

 

 

 

 

 

 

 

 

 

 

 

 

 

 

 

伊滨区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55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继续巩固我区相关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利用网站平台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工作,按时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组织人事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着重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安监局

推进洛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大对企业信息的抽查力度,推动企业年报信息的公示工作,尽快实现从传统监管手段向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监管机制和手段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严格执行《洛阳市公安局户口办理工作规范》(公安分局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我区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环保文物局、农村工作办公室、交通局、撤村并城办

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等方式,推动我区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我区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贫困退出、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我区要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减贫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变化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等,确保扶贫对象能看到、能监督。指导督促定点帮扶单位全面公开帮扶资金项目情况。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切实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灾情、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困难人员救助等相关信息。(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年度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以及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及审批信息;公开各项补贴的发放结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落实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的公开工作。(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保存相应的图像影音资料。安排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小组张榜公示。确定补助对象后,乡(镇)应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信息、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法规及分配政策信息、住房保障分配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等。(规划建设局、区相关部门联同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大重点区域及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约束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环保文物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公开工作建立双月双通报季督查制度,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每半年将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针对本辖区人口居住特点、人口密度、道路街道、学校空间布局、小区楼盘开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根据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信息科学划分或调整学区,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制定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教育中心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社会事务局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大行政审批事项、食品药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及重大典型案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食药监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社会事务局环保文物局区相关部门联同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明确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区相关部门联同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期限内公开本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明确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财政局、区相关部门联同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推进政策解读工作

    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官方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区相关部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组织做好全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对涉及本地、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加大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工作力度,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利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推进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

   制定全区官方网站发展指引及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网页功能。对我信息公开各版块、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拓宽网站传播渠道。三是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平台建设,利用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实效。办好热线电话,鼓励开展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强化公开理念,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请各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区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台账工作进度,近期将对台账开展一次检查,对五镇、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伊滨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伊滨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公开事项

 

工作要点

 

责任单位

 

完成限时

1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组织人事局

 

201612月底

2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

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安监局

 

201612月底

3

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12月底

4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信息公开

 

公安分局

 

201612月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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