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0〕14号)工作安排,切实推进我区区、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工作落实方案及进度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收到意见稿3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区办公室):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相关各单位要明确部门政务公开负责人及1名填报人(5月31日前报区办公室)。
二、落实26个试点领域的行政权力事项
(一)按照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实施领域的对应市直部门,结合我区部门设置,按照业务进行领域整合、区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26个领域划分工作任务如下:
1.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区建设局牵头,撤并办征迁处、安置处配合;
2.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区经济发展局负责;
3. 财政预决算领域:区财政局负责;
4.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区安监局负责;
5. 税收管理领域:区税务局负责;
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区建设局牵头,撤并办征迁处配合;
7. 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区建设局负责;
8.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绿化环卫办配合;
9. 环境保护领域:区环保局负责,攻坚办配合;
10.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区文化旅游局负责;
11.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区司法办负责;
12. 扶贫领域:区扶贫办负责;
13.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区社会事务局负责;
14.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5. 就业领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 社会保险领域:区社保中心负责;
17. 户籍管理领域:区公安分局负责;
18. 涉农补贴领域:区农办负责;
19. 义务教育领域:区教育中心负责。
(二)区各相关部门6月10日底前与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对接,确定本部门分管业务行政权力事项,将落实情况报至区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检查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各有关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中占比50%,各有关单位应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办公室。
附件: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任务分
工进度安排表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附 件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主体责任单位 |
指导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和目录 |
城乡规划领域 |
区建设局(撤并办征迁处、安置处配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体责任单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市指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为2020年9月底) |
征地补偿领域 |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区经济发展局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区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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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 |
区安监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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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领域 | |||||
税收管理领域 |
区税务局 |
市税务局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 |
区建设局(撤并办征迁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区建设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区综合执法大队(绿化环卫办配合) |
市城市管理局 |
|||
市政服务领域 | |||||
环境保护领域 |
区环保局(攻坚办配合) |
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区文化旅游局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区司法办 |
市司法局 |
|||
扶贫领域 |
区扶贫办 |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社会救助领域 |
区社会事务局 |
市民政局 |
|||
养老服务领域 |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区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就业领域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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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领域 |
区社保中心 |
市社会保险中心 |
|||
户籍管理领域 |
区公安分局 |
市公安局 |
|||
涉农补贴领域 |
区农办 |
市农业农村局 |
|||
义务教育领域 |
区教育中心 |
市教育局 |
|||
医疗卫生领域 |
区社会事务局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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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指引和目录 |
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和目录编制情况,依照要求抓好落实。 |
区各相关部门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主体责任单位2022年6月底前完成(市指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底) |
3 |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
建立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
区办公室(法规科)、各镇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0年12月底 |
健全信息发布协调及审核制度和流程 |
区办公室、各镇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 |
区办公室、各镇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
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
区办公室、各镇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
落实“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到办文办会程序中 |
区办公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
4 |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照标准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 |
区办公室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开设统一在线办事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 |
区办公室、区政务中心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21年6月底 |
||
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使用,进一步清理“僵尸”新媒体 |
区办公室、各媒体运维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
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
区办公室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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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
区政务中心、各镇政府 |
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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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机制 |
建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制度 |
区办公室(综合科)、各镇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主体责任单位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指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底前) |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区办公室(秘书科)、各镇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
完善重大事项意见征求及反馈制度 |
区办公室(综合科)、各镇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
6 |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完善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机构等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 |
区政务中心 |
市政府各部门 |
主体责任单位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指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底前) |
7 |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健全政策解读及回应制度和流程 |
区办公室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健全政务舆情相关制度和流程 |
区宣传统战办、政务中心 、各业务主管部门 |
市政府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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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制度 |
区办公室、各政策制定部门 |
市政府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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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动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完善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健全村(居)政务公开制度 |
区办公室、各镇政府 |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21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