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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3-12-06 14:36 7024

根据《洛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全区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招生。全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伊滨区学区范围》(见附件一)招生。招生片区范围将通过“今日伊滨”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平台及时对外公布。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李村镇域内商住小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学生小升初将实行“两校划片、随机派位、调剂派送”。

(二)坚持公民同招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区教体局将及时通过“今日伊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规范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网上信息采集时,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17831日前,含831日出生 的伊滨区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

凡伊滨区2023 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伊滨区户籍 2023 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 1 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小 学 招 生 网 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 初 中 招 生 网 址 : 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一)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7259:0072717:00认证及报名登记。小升初跨区认证,李村镇域商住小区小升初学生及李村、诸葛镇域随迁子女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报名。认证及报名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第一实验小学

2.731日上午9:00摇号派位。在伊滨区第一实验小学进行李村镇域商住小区及随迁子女小升初学生摇号派位。

3.828:00618:00 ,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1所公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86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4.8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5.88日至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

6. 815日至816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直升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相关直升学校必须将符合直升条件学生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打印备查,并对直升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直升名单由民办学校报送区教体局民办科备案。选择直升和放弃直升的学生必须要有监护人的书面承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1. 828:00618:00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 1 所民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861800,招生服务平台网上信息采集将自动关闭。

2. 82日至7网上资格审核。各民办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3. 88日至9日公布审核结果。民办学校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审核结果。

4. 88日至14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数据、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电脑派位现场要邀请家长代表、纪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等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时进行公布,确保公平、工作、透明。

5. 815日至16日,补录及其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辖区内对应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按照我区学区划分统筹安排。 

2.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教体局会同区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协调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5人以上大班额零增量。对于有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确保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消除大班额。

2. 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体局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因学习困难辍学。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资助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各类学校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3. 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代建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递交给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办理学籍转入。

4. 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5. 加强招生宣传。教体局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保持全天畅通,学校全体教职工要人人知悉招生政策,通过学校宣传栏、展板、彩页、微信群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和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6. 加强监督问责。教体局设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招生咨询电话:61277688

招生投诉电话:69660896     

 

附件:1.伊滨区学区范围

      2.2023年伊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联系方式

   

 

                                                   伊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3531


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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