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1275987
附: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2023年第9批)
附件: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2023年第9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审核结果 |
1 |
洛阳诺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核定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