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和信访党政联席周例会制度,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化解;充分发挥镇、村、组、人民调解员四级调解网络的作用,尤其是利用人民调解员与群众贴近的优势,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件不出镇。二是责任明确到位。坚持“首问负责制”和“辖区负责制”相结合,第一位接待信访人的接访领导负责案件的追踪督办,信访人所在村的包村领导负责案件的及时处理。对已受理但尚无法及时结案的信访案件,包村领导要主动同信访人联系,说明情况,取得信访人谅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市以上信访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矛盾排查到位。包村领导密切关注所包村信访稳定工作,真正做到“多下村、勤过问、快解决”,对所包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底子清”。对于重复上访、上访老户和集体访苗头,立足于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力促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