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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决算公开表

2018-09-20 09:02 5601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7年度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详细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附件:2017年河南省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表.pdf

1. 收入支出决算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负责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环境保护;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现代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推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负责搭建融资、土地、人才等要素平台;负责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

(二)机构设置:示范区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发展改革规划局,国土环保局,建设局,招商融资局一办局以及各专项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2017年度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03.06万元,比上年增长37.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3.06万元,比上年增长37.48%,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长,如车补等的发放。

2017年度支出总计2316.36万元,比上年增长23.5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4.98万元,比上年增长32.29%,主要为人员经费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2万元,比上年下降85.63%,教育支出13.87万元,比上年增长274.86%,主要因为开展了创新发展讲座。城乡社区支出3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16.36万元,比上年增长23.51%,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1413.51万元,比上年增长56.43%,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增长原因是车补及平时考核奖等奖金的发放。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51.47万元,比上年增长5.3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原因为办公用品及耗材等的略微增长。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91万元,比上年下降85.7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下降原因为当年退休人员减少报刊征订,退休公用支出减少。

4、教育支出13.87万元,比上年增长274.86%,用于培训支出,增长原因为开展创新发展讲座。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奖金。  

三、 三公经费”详细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0万元,决算数为57.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壹批次壹组团数共0人,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与去年相比增加壹批次壹组团数,费用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7.7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包括外借),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4.1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

3、公务接待费决算19.76万元(其中含招商接待),接待批次150批,人数1000人,与去年相比减少8.41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数量及人数。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进行过一项政府采购,采购金额为149.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维修费、差旅费、租赁费等,年初预算1068万元,年末决算为865.34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单位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于我单位日常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均为硬性开支,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正常运行。为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我单位厉行节约,在减少相关开支的情况下保障了示范区机关正常高效地运转。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现车辆保有量为14辆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

2017年河南省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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