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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三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 通 知

洛政办〔2023〕12号

2023-03-17 15:09 598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洛政〔2016〕2 号)精神,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第三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第三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市政府法律顾问要严格履行《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积极为全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建言献策。市司法局要加强同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附件第三届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 人 员 名 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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