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财办〔2018〕12号
伊滨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伊滨区财政局及相关
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告
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的要求,伊滨区财政局联合各预算单位编制了各相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执行。
自本目录印发之日起,《伊滨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伊滨财办〔2016〕3号)不再适用于伊滨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伊滨区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伊滨区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
洛阳伊滨区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