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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诸葛镇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2015-07-22 10:57 22282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诸葛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采购编号为【XCZB19-1507070】洛阳伊滨区诸葛镇整村推进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诸葛镇潘沟村村级道路修复工程

第二标段为:伊滨区诸葛镇上徐马村整村推进项目

第三标段为:伊滨区诸葛镇下徐马村整村推进项目

3、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伊滨区诸葛镇潘沟村

第二标段:伊滨区诸葛镇上徐马村

第三标段:伊滨区诸葛镇下徐马村

4、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诸葛镇潘沟村村级道路修复工程

第二标段:诸葛镇上徐马村村级道路修复、新建蓄水池工程

第三标段:诸葛镇下徐马村道路修复、灌溉水渠改造工程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已落实

6、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为:40日历天

第二标段为:40日历天

第三标段为:40日历天

8、工期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

2、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

5、第一、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第一、三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8、第二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9、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可同时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 22 日至 2015年7 月 2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三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3、招标文件费用:第一标段:文件费500 元/份,

第二、三标段: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是法人徐出示法人证明及身份证);(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5)开户许可证。(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8 月20  日上午9时30分整

2、递交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三号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区诸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9-67415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三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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